长沙省直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的条件是什么?(资格+材料)-尊龙凯时网址
导语 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每月可提取1次。具体详情请见正文。
租房提取省直住房公积金:
申请条件:
1,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2,每月可提取1次。
3,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到本次提取日的实际汇缴额,最多不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。实际汇缴额不含账户合并、外部转入、补缴、结息等正常汇缴额以外的金额。
办理材料:
1,提取人身份证。
2,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。
3,婚姻状况证明: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(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),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,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《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》。
4,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;委托配偶办理的,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;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,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;委托他人办理的,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。
5,如有必要,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其他相关资料,或安排人员核实相关情况。需要进一步核查的,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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